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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後庄國小

公告彙整

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2項修正案

{{ $t('FEZ001') }} 學務組長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組|

主旨:

轉知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2項所定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之範圍,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以院臺法字第1130015946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113年12月24日生效,請查照。

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113年12月24日院臺法字第1130015946B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確保執行業務時認事用法之正確性,請協助刊登於貴機關之官網或公告欄,並轉知所屬單位。

詳見附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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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05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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